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l
留言日期:
2024-12-07
主题:
居民楼办服装加工厂严重消防隐患,楼道口停放电动车,堆放服装等易燃货物
内容: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广南村小区内一楼一服装加工厂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服装货物等经常堆放在楼道口甚至停放电动车在楼道口充电,不仅影响上下楼出入。且影响整栋楼居民防火安全,协商过仍不予理会,且态度恶劣。希望消防部门介入解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9
答复时间:
2024-12-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答复内容:

您好,当发现下列⽕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为,举报⼈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举报投诉: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投⼊使⽤营业的;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或者擅⾃拆除、停⽤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消防间距的;

六、占⽤、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的;

七、⼈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和灭⽕救援的障碍物的;

⼋、⽣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不符合国家⼯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使⽤不符合市场准⼊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其他消防安全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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