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东方
留言日期:
2024-04-20
主题:
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火栓正面和周围禁止放置物品消防要求
内容:
您好!请问高层民用建筑(广州市)室内消火栓正面和周围多少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室内消火栓正面约0.7m被占用放置个人杂物和易燃物品,但是不阻挡消防栓门的开关,是否违反相关消防法规?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4
答复时间:
2024-04-24
答复单位: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答复内容:

您好,当发现下列⽕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为,举报⼈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举报投诉: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投⼊使⽤营业的;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或者擅⾃拆除、停⽤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为的;

四、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消防间距的;

六、占⽤、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的;

七、⼈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和灭⽕救援的障碍物的;

⼋、⽣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不符合国家⼯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使⽤不符合市场准⼊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其他消防安全违法⾏为。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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